国务院给小微企业再减压 扩大免税范围胜过信贷放水
导读:
积极的财政政策近日又有新作为。国务院日前决定,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小微企业纳入暂免征税范围。专家指出,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关键期,国家在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同时,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扩大小微企业的免税范围,直接降低小微企业成本,此举能更好地激发企业活力,
积极的财政政策近日又有新作为。国务院日前决定,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小微企业纳入暂免征税范围。专家指出,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关键期,国家在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同时,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扩大小微企业的免税范围,直接降低小微企业成本,此举能更好地激发企业活力,吸纳更多就业人群,有助于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其效果胜过单纯的信贷放水。
降低税负减轻企业压力
小微企业虽然规模小,但数量大,分布广,社会作用举足轻重,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促进市场繁荣的重要力量。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小微企业超千万户,占企业总数的76.57%,若把个体工商户也纳入统计,占比超过九成。这些企业解决了我国1.5亿人口的就业问题,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口的70%以上也集中在小微企业。
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一再帮小微企业“减压”。日前,国务院会议指出,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在改革中“呱呱坠地”新生者的扶持,让它们在公平竞争中搏击壮大。会议决定,在现行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对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免征关税。
专家指出,当前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范围是必要的,有助于减轻企业压力,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稳定,也是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不打强心针多用长效药
有观点认为,扶持小微企业应放水信贷,通过充裕的资金刺激企业发展。对此,专家指出,货币放水只是一剂强心针,不能解决企业长久生存的问题。相比融资难问题,减轻税负更能令小微企业直接受益。
“小微企业问题属于结构性问题,而货币政策是总量政策,总量政策解决不了结构性问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货币政策实施环节多,最终有多少资金能流到小微企业手中还难说,而减税、免税的财政政策更直接、更有效。
经济学家厉以宁曾做过调查,他说,缓解融资难,有一定的用处。但如果企业因用工成本和物流成本等上升过快,再加上销路减少,市场紧缩,他们是不会请求贷款的,而是宁肯减产、停产、关闭。由此看来,现阶段对小微企业最好的扶植措施是免税。
那些身处困境的小微企业,能获得充足的信贷资金当然是好事,但当前金融体系存在的缺陷让小微企业难以直接受益。徐洪才指出,当前金融体系存在金融服务需求方和供给方结构性失衡、不匹配的问题,小微企业在市场经营中风险大,给它们发放贷款的风险也大,所以银行要求提高贷款利率,这使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不好解决。
专家表示,免税降低了小微企业的门槛,减少了创业的成本,这种减免对小微企业来说是雪中送炭,企业可以减少非生产性支付,投到生产性工作中去。
应进一步加大减税力度
与大企业相比,中小微企业多处于竞争较为激烈的领域,利润相对微薄,同样的税费占利润比,大企业明显低于中小企业。博鳌亚洲论坛上发布的中国《小微金融发展报告2014》显示,减少税费依然是小微企业最迫切的政策需求。受访企业中,近六成表示并未享受到小微企业符合条件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政策福利。在小微企业最希望政府推行的举措中,“减少税费”也连续两年占比超六成。
针对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专家建议,我国亟待进一步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进一步为中小微企业减负。政府应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增加针对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力度,并大力整顿和清理不合理的税费,减轻企业负担。
“对小微企业的起征点,我认为可以提高到5万元到10万元。”徐洪才说。除减负外,地方政府还要为小微企业创造更好的生存环境。他认为,地方政府要对地区经济发展合理定位,搞清楚当地资源禀赋比较优势,发展特色经济,进行差异化竞争,培育龙头产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让小微企业能围绕龙头产业生存发展,把大产业做实了,小微企业也就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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