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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大地、天能科技两公司造假申请上市被查 多家律所被罚

人气: 作者: 待查 时间:2013-06-21
导读: 中国证监会今日通报了近来市场高度关注的两起拟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情况,一家为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地),另一家为山西天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科技)。而尤其令人关注的是,除分别为其保荐的南京证券、民生证券未尽责外,在律师界具
  中国证监会今日通报了近来市场高度关注的两起拟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情况,一家为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地),另一家为山西天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科技)。而尤其令人关注的是,除分别为其保荐的南京证券、民生证券未尽责外,在律师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亦因未尽责,将受到证监会处罚。目前案件调查情况已结束,进入处罚预告知阶段。

  2012年5月18日,新大地IPO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获创业板发审会通过。在媒体提出其财务虚假后,新大地及其保荐机构南京证券于同年7月,向证监会提交终止发行上市申请。证监会于2012年8月28日对新大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随后,对保荐机构南京证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所)和大成律所分别立案稽查。

  据调查,新大地通过资金循环、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固定资产等手段,在2009年到2011年连续三年在其年度报告中造假。2011年虚增利润总额2000多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48.52%;2010年虚增利润总额300多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11.52%;2009年虚增利润280万元,占比16.52%。而且,新大地在2012年4月12日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上会稿中存在重大遗漏。

  由于行为违反证券法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新大地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责任人黄运江、凌梅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公司监事及财务总监凌洪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董事黄鲜露等12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款。

  调查发现,发行保荐机构南京证券未执行充分适当的尽职调查工作程序,没有保持足够的职业谨慎,未对相关事项真实性进行审慎核查,出具了含有虚假记载的发行保荐书及核查报告等文件。证监会拟决定:对南京证券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实施公开谴责的监管措施,限其在6个月内对内部控制制度、尽职调查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监管部门将检查验收;对保荐代表人胡冰和廖建华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并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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