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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 将财务信息列为央企商业秘密

人气: 作者: 国资委 时间:2010-04-27
导读: 国资委网站周一发布了《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这一规定将财务信息列为央企商业秘密。 该文件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中央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中央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在此之前,很多官方媒体曾经发表文


  国资委网站周一发布了《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这一规定将财务信息列为央企商业秘密。

 

  该文件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中央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中央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在此之前,很多官方媒体曾经发表文章,指世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已经控制并试图垄断中国的会计审计业,中国的许多大企业和银行已没什么商业秘密可言,中国金融信息安全正面临严重威胁。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的出台为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提供重要法律依据,将极大地推动中央企业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的安全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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